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此為回最上方的控制,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
至中央區塊 至網站導覽

2024

今日圖片

5/6
星期一

熱門搜尋 ► 藍眼淚交通住宿旅遊景點 
x 進階搜尋
動畫海浪
燕鷗
燕鷗
燕鷗

熱門搜尋 ► 藍眼淚交通住宿旅遊景點 

公告事項

  • 轉寄
  • 列印
  • facebook
點閱數:3

「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修正為「水產動 物海域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9月12日農漁字第1111325805A號函辦理。



主旨:「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修正為「水產動物海域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並修正全文,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以農漁字第1111325805號公告修正,茲檢送公告、公告稿及公告附件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係依「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8款及第9款規定,具對外效力,屬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所列7種名稱以外之法規命令。
二、併附法規及行政規則刊登行政院公報資料提要表1份。





發布單位:產業發展處

最後異動時間:111/09/1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