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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訴願審議委員會重新出發 成員陣容堅強

【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訴願審議委員會重新出發,今年8月重聘訴願審議委員,由秘書長張龍德擔任主任委員,全新成員陣容堅強!16日召開訴願審查委員會,委員們全員到齊,共同審查有關未登記土地重新受理總登記及公有地返還訴願案計20案,審議決定後預定15日內寄發訴願決定書給訴願人,訴願人如不服仍可向台北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依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可知提起訴願是憲法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什麼是「訴願」?「訴願」就是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訴願法第一條定有明文,亦即人民不服行政處分,請求原行政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本身),就「原處分」之合法性及適當性,進行審查之救濟制度。

 因此,訴願制度之主要功能即在匡正原處分機關行使公權力時,有無違法或不當之情形,為行政機關自我省察之重要機制,不僅具有保障人民權利之功能,亦能促使政府提升施政品質與效能。

 連江政府自恢復自治以來,歷屆訴願委員都能秉持維護民眾權益為出發點,而這些年受理民眾的訴願案,多數都是針對土地案件而提起;近兩年經由中央同意及修改相關法令,營造有利空間,落實還地於民,讓鄉親土地權益進一步獲得救濟。

 歷屆訴願暨國家賠償審議委員會委員都是一時之選,此屆委員是於今年8月遴選而出,成員包括:

 張龍德:兼任主任委員,縣府秘書長,法制專長。

 紀俊臣:銘傳大學教授,曾任民政司長、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專家法制專長、台大法律系畢業、政大法學博士。

 文鐘奇:文鍾奇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法制專長。

 曹依立:律師,曾任連江縣消保官、律師,法制專長。

 王花俤:曾任校長,馬祖歷史學者、社會公正人士。

 洪獻章:連江縣議會法制室主任,曾任連江縣地政事務所主任,法制專長。

 陳麗君:橋仔村村長,任職20多年土地代書,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法制專長,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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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連江縣政府

最後異動時間:10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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