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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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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卡片儲值餘額怎麼退還?

答

一、臨櫃辦卡時可進行餘額轉置。


二、本人持悠遊卡及國民身分證至悠遊卡公司客服中心現場辦理餘額退費。


三、持悠遊卡至臺北捷運各車站詢問處,將卡片後送回悠遊卡公司辦理餘額退費。


四、至全國7-ELEVEN(限臺灣本島)索取附掛號郵資之專屬信封袋,將卡片及持卡人存簿影本以掛號郵寄至悠遊卡公司辦理餘額退費(請保留掛號單以便日後查證),悠遊卡公司將以匯款的方式將餘額退還至指定帳戶;不願意提供帳戶者,可請悠遊卡公司郵寄退費通知單(持卡人需付擔平信郵資),原卡不寄還持卡人,若需保留原卡須自付掛號郵資,待收到退費通知單後,再依退費通知單背後指定地點辦理後續退費事宜。


五、持卡人須需負擔退卡手續費及轉帳費或郵資,持卡未滿 3 個月且使用未滿 5 次者,手續費為新臺幣 20元。


六、票卡退費金額不包含其他任何優惠。


七、退費金額=儲值金餘額-手續費-郵資或轉帳費。


八、退卡前請保持卡片及晶片的完整性,但若退費原因係卡片異常無法使用,且非人為毀損所致,無須負擔上述費用。

發布單位:連江縣縣民卡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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