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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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本報訊】為振興國內觀光產業及促進整體經濟提升,交通部觀光局依據行政院核定之106年「國民旅遊卡」新制,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之半數(即新臺幣8千元)需參加團體旅遊搭乘遊覽車出遊,可由機關自行辦理或公務人員自組小團體或自行報名參團旅遊。為此,觀光局結合旅行業者經營在地深度(如生態)主題提供優質套裝行程讓公務人員自由參團選擇,並無針對特定旅行社之情事。期透過團體旅遊方式,帶動各地方食、宿、行、遊、購等觀光相關連產業發展之政策目的。
觀光局表示,參加旅行社舉辦之團體旅遊更有保障,因每家旅行社依法均有投保履約保險及責任保險,且須使用合法交通工具及住宿設施,除可有效降低安全問題外,發生突發事故或生病時,旅行社及隨團服務人員會給予照顧或及時協助就醫,並透過責任保險獲得補償,保障旅客權益。同時公務人員參團旅遊亦可達到便宜、方便、省時、省力、廣結朋友之目的,進而發揮節能減碳、綠色環保之多重效益。另公務人員參團旅遊,發生旅遊糾紛,得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及調處,遇有旅行社無法履約時,得透過履約保證保險及該會之代償機制獲得賠償。
為配合國民旅遊卡新制改革,使公務人員能有更多元之旅遊行程選擇,觀光局已透過專家學者評選出105條「台灣觀巴」旅遊路線行程,「台灣觀巴」係針對國內外自由行旅客由旅行業包裝半日、1 日、2日及環島遊套裝產品,自各重要交通節點及飯店至各著名觀光景點,鼓勵公務人員參加2人同行出遊,且有中英日韓語音導覽、無線網路WIFI,和旅行業責任保險等貼心服務,是公務人員刷國民旅遊卡出遊之好選擇。另政府輔導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公開徵選優質行程供公務人員選擇,公務人員也可透過機關統一辦理團體旅遊或個別參團旅遊,皆可申請休假補助,惟並未限制僅能就上述行程參加,公務人員仍可自行選擇行程及旅行社。參團旅遊前可上國民旅遊卡網站查詢旅行社是否為公務人員團體旅遊特約商店,並應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及索取代收轉付收據,核實申請休假補助。
此外,觀光局為使旅行業者了解相關方案內容及執行細節,業於12月20日至23日間於臺北、桃園、臺中、臺南及高雄等地陸續舉辦5場業者說明會,未來該局將持續推廣國內旅遊市場,輔導旅行業者開發具主題性、在地特色之深度體驗式旅遊產品,規劃並推出極具吸引力的旅遊套裝行程,以刺激在地產業及經濟發展,以提昇臺灣觀光總體價值,也期望藉著各項方案之陸續推動,調整臺灣觀光市場結構體質,健全優化產業環境,輔導業者轉型升級,建構永續觀光產業發展的榮景。
發布單位:連江縣政府
最後異動時間:10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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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更新時間: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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