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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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本報訊】馬祖四鄉五島之中,東引中柱碼頭是唯一還尚未納入商港區域範圍的港口,日前行政院邀集國防部、交通部、連江縣政府等相關機關單位進行協調與研商。政務委員林美珠指出,基於東引中柱碼頭區納入商港區域範圍對地方發展及軍方戰備利用均有助益,以及仍以國防需求為優先的共識下,盼國防部配合辦理土地撥用,連江縣政府再依程序完成馬祖國內商港港域範圍修正報核事宜。
馬祖東引中柱碼頭使用研商會議,11月25日上午在行政院召開,由政務委員林美珠主持。出席人員有交通部航港局副局長李雲萬,連江縣政府秘書長張龍德、交通局長林長青、工務局長劉潤南,以及國防部軍備局黃德孝少將等人。
張龍德表示,馬祖地區自87年核定為國內商港迄今,轄區內四鄉五島所有海運交通需求,在交通部等相關機關的協助下,已完成多項港埠設施,對於馬祖地方發展及觀光推動有很大助益。未來,馬祖商港的持續擴建與設施更新仍有其必要性,考量建設經費需求、後續觀光發展潛力,以及商港的完整性,連江縣政府希望盡快將東引中柱碼頭區納入商港區域範圍,俾利加速推動港埠建設及馬祖觀光發展。
會議中,經與會單位充分討論評估後,有關連江縣政府「中柱碼頭行政旅運服務中心興建及周邊環境營造工程」所需撥用港口及埠地(約1.47公頃)部分,達成三點處理共識:(1)經國防部評估後同意釋出提供連江縣政府使用,後續請縣府依程序辦理撥用;(2)連江縣政府完成撥用前,請國防部先行出具使用同意書,以利該項工程如期進行;(3)連江縣政府辦理之工程,務請配合國防部艦艇油品儲運及運泊等相關需求進行建設等。
有關指軍用船渠劃入商港範圍部分,結論是:經連江縣政府評估,該區域有利於東引地區觀光發展推動,如納入商港區域範圍交由縣府辦理浚深後,可同時滿足軍方及縣府需求。爰請國防部再行考量該區土地釋出之可行性,並請連江縣政府提供評估考量及後續擬辦理工程內容與國防部持續溝通;此外,俟國防部與連江縣政府獲共識後,請即依程序完成馬祖國內商港港域範圍修正報核事宜。
發布單位:連江縣政府
最後異動時間:10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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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更新時間: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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