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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開辦失能老人營養保健及醫護用品補助 每月1500

【記者馮紹夫報導】為減輕連江縣失能老人之家庭經濟負擔,改善其生活品質,並落實社會福利政策,縣府民政局辦理失能老人營養保健及醫護用品補助實施要點,每月補助費用1500元為原則,符合申請資格民眾,應備齊相關文件,向公所提出申請,獲補助者以每3個月請款一次為原則。

 二、補助對象:(一)累計設籍本縣20年並年滿65歲以上失能老人(指需護理、插三管或經醫療單位證明重大傷病且無法自理生活者)。(二)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或補助托育養護費者。

 三、補助原則:每月補助費用為新台幣1500元為原則,1年補助12個月(未達補助額度時即以實際支付金額補助之),(可分次或一次購買)。

 四、申請時程: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檢附購買憑證(收據或發票)及領據按季報府,以每3個月請款一次為原則,最高4500元為核定標準,審核無誤後逕行撥款於申請人,逾期視為放棄。

 五、第一次申請手續及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台銀或郵局存簿影本。

 4、 醫院診斷證明。

 六、補助程序:檢附上開應備文件,向所轄鄉公所提出申請,經鄉公所初審通過後,案報本府辦理。

 本案經費來源編列自連江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預算支應,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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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連江縣政府

最後異動時間:10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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