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2/2
星期六
一、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1條。
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辦法第4條。
(一)劃設面積及範圍:
1.面積:
(1)斑馬岩:核心區:2,585平方公尺;緩衝區3, 311平方公尺,共計5, 896平方公尺。
2.範圍:
(1)斑馬岩:南竿鄉四維段894地號(核心區)及243地號(緩衝區)。
(2)海上孔子像:海上孔子像石柱及石柱向外1公尺(核心區)及核心區邊界向外擴5公尺(緩衝區)。
(二)主管機關:連江縣政府。
(三)管制事項:
1.嚴禁進入核心區攀爬、在岩石上進行釣魚或其他可能破壞岩石景觀之行為;緩衝區得進行一般潮間帶活動(如耙撿螺貝類)。
2.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5條規定破壞自然紀念物者,依同法第103條規定,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隔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或洽詢:發布單位:產業發展處
最後異動時間:1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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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20941 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0836-25131
網頁更新時間:2023-11-24
Address:No.76, Jieshou Village, Nangan Township,Matsu Taiwan County 20941, R.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