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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公布合法、非法營業旅宿名冊--2017-09-18

【記者吳嘉榮報導】為增進往來馬祖旅客的住宿安全與權益,縣府於縣政府網站公布7月份合法、非法營業旅宿名冊,請各旅行社勿與非法旅宿合作並刊登其廣告資訊,以免受罰。


 連江縣交旅局表示,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1條規定,未依本條例規定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旅行業務、觀光遊樂業務、旅館業務或民宿者,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之訊息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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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行政處

最後異動時間:10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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